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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,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,经市委研究决定,成立中共晋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(简称“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”)。

      一、工作性质及职责。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关,在市委的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与市工商局合署办公,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。主要职责是:具体负责领导、指导和协调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;指导有关部门和县(市、区)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;负责在市工商局注册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;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。

      二、联席会议制度。建立市委统一领导,市委组织部牵头,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工商联等单位参加的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抓非公党建的职责任务,协调各部门共同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。

      三、机构设置与管理。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挂靠在市工商局,设书记一名,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兼任,副书记三名,纪检书记一名,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下设办公室。各县(市、区)委要参照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机构设置方式成立相应的机构。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与各县(市、区)非公经济组织工委为指导关系,县(市、区)所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。